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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書法學會參加第十二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-作品鑑賞評審會紀錄
2016-04-11
中國書法學會參加第十二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
作品鑑賞評審會紀錄
時間:105年4月11日上午10時
地點:中國書法學會辦公室
參加人:敬邀全體常務理監事暨秘書長參與,實際到場7人。
主 席:沈榮槐 紀錄:沈士涵
一、討論參展作品評審原則,達成共識,比照最近兩次(馬來西亞、泰國)國際交流展書會徵件作業模式
辦理。
二、敬請本會創始人暨歷屆理事長參展作品參展,請 決定。
說明:創始人:廖禎祥,原1988年國際書法交流籌備會發 起成立本會首席代表;歷屆理事長:連勝彥、釋廣元、謝季芸,皆歷任國際書法交流大展台灣代表團團長。
決議:通過。
三、鑑賞或評審參與本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本會代表團成員作品,請 決定。
說明:參加本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已完成登記繳費之本會代表團成員有:理事長:沈榮槐、常務理事:林娜、蕭惠幸、諮詢委員:蔡淑惠、林雲英、理事:吳肇勳、阮威旭、連武成、王金獻、秘書長:潘淑梅、學刊總編:游美蘭、服務處主任:周仁祥等共12人。
決議:通過,本12人參加此次交流團成員作品優先參展。
四、鑑賞或評審參與本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一般參展作品,並進行秘密投票,推選參展作品。
說明:第十二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本會分配參展名額29件,因送件參與踴躍,請參與常務理監事進行鑑賞或評審,並進行秘密投票,推選參展作品,投票圈選採無記名連記法,圈選件數以總數29件扣除前二、三項參展件數餘額13件為限。
決議:
(一)先行作品鑑賞,而後進行祕密投票。
發票人:沈士涵,監票員:郭先倫、陳素真。
唱票員:沈士涵,計票員:張曼莉。
(二)投票結果:13位作品代表書會參展名單為:
(1)副理事長4人:高陳玉美(陳嘉子)、張自強、葉國華、江鴻政。
(2)監事會召集人1人:郭先倫。
(3)顧問5人:陳振邦、蔣孟樑、曾安田、魏宗德、李鴻德。
(4)常務理事2人:陳志聲、蕭清祥。
(5)常務監事1人:陳素真。
(三)因名額限制,造成許多遺珠之憾,書會深表歉意,敬請 包容諒解為感。
五、散會 (上午11時30分結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