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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書法學會參加第十二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-作品鑑賞評審會紀錄

    2016-04-11

    中國書法學會參加第十二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

    作品鑑賞評審會紀錄

     

    時間:105年4月11日上午10時

    地點:中國書法學會辦公室

    參加人:敬邀全體常務理監事暨秘書長參與,實際到場7人。

    主  席:沈榮槐        紀錄:沈士涵

     

    一、討論參展作品評審原則,達成共識,比照最近兩次(馬來西亞、泰國)國際交流展書會徵件作業模式
            辦理。  

     

    二、敬請本會創始人暨歷屆理事長參展作品參展,請   決定。

    說明:創始人:廖禎祥,原1988年國際書法交流籌備會發  起成立本會首席代表;歷屆理事長:連勝彥、釋廣元、謝季芸,皆歷任國際書法交流大展台灣代表團團長。

    決議:通過。

     

    三、鑑賞或評審參與本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本會代表團成員作品,請   決定。

    說明:參加本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已完成登記繳費之本會代表團成員有:理事長:沈榮槐、常務理事:林娜、蕭惠幸、諮詢委員:蔡淑惠、林雲英、理事:吳肇勳、阮威旭、連武成、王金獻、秘書長:潘淑梅、學刊總編:游美蘭、服務處主任:周仁祥等共12人。

    決議:通過,本12人參加此次交流團成員作品優先參展。

     

    四、鑑賞或評審參與本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一般參展作品,並進行秘密投票,推選參展作品。

    說明:第十二屆國際書法交流大展本會分配參展名額29件,因送件參與踴躍,請參與常務理監事進行鑑賞或評審,並進行秘密投票,推選參展作品,投票圈選採無記名連記法,圈選件數以總數29件扣除前二、三項參展件數餘額13件為限。

    決議:

    (一)先行作品鑑賞,而後進行祕密投票。

          發票人:沈士涵,監票員:郭先倫、陳素真。

          唱票員:沈士涵,計票員:張曼莉。

    (二)投票結果:13位作品代表書會參展名單為:

    (1)副理事長4人:高陳玉美(陳嘉子)、張自強、葉國華、江鴻政。

    (2)監事會召集人1人:郭先倫。

    (3)顧問5人:陳振邦、蔣孟樑、曾安田、魏宗德、李鴻德。

    (4)常務理事2人:陳志聲、蕭清祥。

    (5)常務監事1人:陳素真。

    (三)因名額限制,造成許多遺珠之憾,書會深表歉意,敬請  包容諒解為感。

     

    五、散會 (上午11時30分結束)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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